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。

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

首页 > 状元新闻
状元新闻
总监亲身经验谈!“广州美术学院色彩状元第一名秘诀”!
来源: 广东状元画室 发布时间: 2011/5/11 1:25:57 浏览: 6133
 

考题:1个蓝色矮方凳、5个青椒、2条苦瓜(黄瓜)、1块深蓝色衬布、1块浅蓝色衬布,自由组合静物。

 

进入考场,看到考官桌上摆放着的零散、混乱的静物,我顿时感叹:考官真绝!凭着我多年的绘画经验,我便很快地摸出了考官给我们下的圈套,在脑中一清二楚地呈现。

考官给我们出了三个难题:一难,画面静物数量那么多,要怎样摆,怎样构图呢?恩,如何体现空间感是个难题。再难,青椒、苦瓜(黄瓜)、蓝布、蓝凳,哇,都是邻近色,要怎么区分啊?过了第一关难过第二关啊!最难,静物全属冷色系,没有暖色,怎样做到冷暖协调、互补,画面统一、整体,这可是最难的!

看看,面对一组如此有难度的组合,试问:若一个对画面控制能力不强的考生,又如何应付得了?结果必使颜色不分,冷暖混乱,画面不和谐。哎,后果是可想而知的,被踢出美院的大门。这是每个考生都不想要的结果。

高考的竞争是激烈的,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。如何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,击败其他对手,踏上美院这座独木桥呢?大家都明白唯有考试,高考是必经之路。那现在我们就以这次的高考谈谈经验吧。

考生一进入考场,看到这样的静物,这样的组合。首先不要慌,不要感到害怕,更不要还没画就开始放弃。要有自信,这就是成功的一半了。深吸一口气,首先像我一样冷静下来分析出题者的意图,明白考官想要考什么。了解考官的心思,那接下来就不难啦。顺着他的考点,找出其破解之法,一切迎刃而解,杀他一个片甲不留。紧跟题意,切题发挥,再运用平时积累的基本功,交出一份完美的考卷。相信这样一来,你也一定能和我一样,取得高分的好成绩。加油!

好了,下面就由我带着你来分析这个考题吧。

首先,构图。不急,慢慢道来。分析静物数量:1条方凳、5个青椒、2条苦瓜(黄瓜)、2块衬布。5+2+2+1= ?=10!!!这样加起来可惊讶了,有十个单个体。庞大的数量,横构图理所当然被pass。因为横构图不容易表现空间,不能很好的体现出空间的纵深感。

恩,在考场上,不是最好的东西,我们of course要舍弃落。那就选竖构图吧。运用空间原理把静物按合理的顺序摆放,体现出空间的纵深感。哈,构图翻身了。

在此声明,横构图也并不是被禁止的,如你能设计出新颖、合理的横构图,也决不失为上上之选。面对这样的考题,竖构图有一定的优势。若你有一张漂亮的横构图画卷自然就跳在其他考生之上了。不过,此举在考试中存在一定的风险,若非有十足把握,就不要尝试了。考试小绝招哦!

其次,色调。考场在室内,一般都为冷光。所以亮面是冷的,那物体的暗面就肯定是暖的。因为物体是冷的,所以背景是暖的。一暖一冷,空间冷暖自然就拉开。画面也冷暖协调。若物体为暖色,背景可冷。

经常,考场内光线昏暗,考生加上本身的紧张而观察不出物体的冷暖变化,看不出整个画面、组合的色调。这个时候就要冷静的分析。靠我们平时作画的经验理性地分析光线的来源,物体的冷暖变化。道理都是一样的。

最后,当画面达到协调、统一,调子明确时。我们还不要忘了赋予画面以个性,让每个单个体独立、鲜活起来。这是考试拿高分的关键!就拿那几个青椒来说吧。它们看似一模一样,仔细观察,你会发现里面不同的东西实在太多了。形状上它们是绝对不同的,首先在形状上区分开,画出每个不同的特征。接着在颜色上的区别才是真正的个性。色彩嘛,就是玩颜色啊。可使一个青椒先偏土黄,另一个偏橘黄,再一个偏橘红。土黄、橘黄、橘红都是暖色,也是邻近色,这样不仅色彩关系拉开,而且色彩变丰富,色调做到了统一,青椒也被赋予了鲜活的个性。真是一举多得。

永远记住一句话:能镇定清醒的分析事情,任何事都可以迎刃而解!

刺激的经验,曾作为广州美术学院几万考生中色彩最高分第一名,特写此感想希望广大考生能有所启示并引起共鸣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.3

 
 

上一篇:我画室状元总监谈“中央美术学院速写状元第一名秘诀”
下一篇:广州美术学院附中2011年招生简章
放大 缩小 打印
一共有0条记录 当前页1/1 次序 1-0

广东状元画室©版权所有
Copyright©GDZYHS All Rights Reserved.Designed by Goobai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广州画室广州美术培训,广州高考美术培训广州美术家教寒暑假美术培训班,广州手绘培训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成人美术高考培训辅导,广州少儿美术培训,广州美术学院,广州实力最强最好美术培训广州最好的美术培训

安全联盟

粤ICP备11047905号